蘭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《蘭州市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和產地準出制度(試行)》。這一制度的出臺,標志著蘭州市在構建“從農田到餐桌”的全程質量安全監控體系方面邁出了關鍵一步,旨在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,保障人民群眾“舌尖上的安全”,特別是對食用農產品批發環節進行重點規范和強化。
制度的核心理念是建立源頭嚴防、過程嚴管、風險嚴控的監管機制。在“產地準出”環節,制度要求農產品生產者、收購單位或產地批發市場,必須對即將進入流通領域的食用農產品進行質量安全檢測,并出具相應的合格證明文件。這相當于為農產品開具了一張“出生證明”和“健康證”,確保其離開產地時符合安全標準。對于規模化生產的基地、合作社等,鼓勵其建立自檢體系或委托第三方檢測;對于分散的農戶,則依托鄉鎮監管站、快速檢測點等提供檢測服務,確保源頭可溯、責任可究。
在“市場準入”環節,制度重點聚焦于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、大型農貿市場等流通樞紐。要求市場開辦者必須履行主體責任,對入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,嚴格查驗其產地證明、購貨憑證、合格證明文件,或者進行抽樣檢驗。對于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或檢驗不合格的農產品,將禁止進入市場銷售。此舉將市場作為重要的過濾器和防火墻,把不安全的產品擋在流通環節之外,特別是強化了批發市場這一集散關鍵節點的把關作用。
為了確保制度有效運行,蘭州將配套建設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平臺。通過信息化手段,將產地信息、生產者信息、檢測信息、流通信息等進行串聯,實現農產品全鏈條信息的可查詢、可追溯。一旦發生質量安全問題,能夠快速鎖定問題源頭和流通去向,實施精準召回和處置,極大提升了監管效率和應急處置能力。
此次制度的通過,是蘭州市落實食品安全“四個最嚴”要求的具體體現,也是對農產品傳統監管模式的系統性升級。它將改變以往側重于終端抽檢和問題查處的被動局面,轉向全過程、主動式的風險預防管理。通過明確產地和市場兩端的責任,形成了監管閉環,促使生產者更加注重標準化、綠色化生產,推動批發市場等經營主體升級管理、規范運營。
長遠來看,這項制度不僅有助于保障本地市民的消費安全,提升消費者信心,也將通過提升蘭州農產品的整體質量信譽,增強其在外埠市場的競爭力,促進農業產業的高質量發展和農民增收。下一步,蘭州市相關部門將加快制定實施細則,強化檢驗檢測能力建設,加大宣傳培訓力度,確保這項惠及民生的制度能夠平穩落地、有效實施,真正構筑起堅固的農產品質量安全防線。